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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三批次)

发布时间 : 2024-11-19     来源: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字体大小:

一、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伍鲜生活超市店销售生姜、铁棍山药、红长茄子进行抽样检验检测。经抽样检验,生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格。铁棍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格。红长茄子中镉Cd项目不符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格。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销售抽检批次的产品。经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良好;且涉案产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低,未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和投诉;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时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查验了供货商资质、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20241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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